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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00app永利关于2021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05     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根据《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学位授予工作调整为每年6月(春季学期)、8月(夏季学期)和12月(秋季学期)共三次。凡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盲审)

1. 盲审对象:盲审对象为预计本年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2. 盲审时间:

(1)3月6日前,学院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2)3月15日18:00前,盲审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word版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附件2),由导师审阅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

(3)3月20日18:00前,学院按照要求将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送盲审。

具体要求按照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安排进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1. 论文检测:4月20日前,所有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检测通过者方可以参加预答辩。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须由导师以“研究生姓名-专业-题目”命名后发送至邮箱fiona1991@nwafu.edu.cn。同时提交经导师签字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

2.预答辩:5月1日前,各学科点组织预答辩,具体分组以学科点预答辩安排为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之后,再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汇报。预答辩未通过者,延迟半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 答辩资格审核:5月18日前,所有毕业研究生携带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核手续。

4. 答辩信息审核:5月20日前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并提醒导师于5月20日18:00前审核完毕。(备注:只有毕业信息核对完毕且毕业资格审查通过以后才可以提交论文答辩信息)

5. 答辩截止时间:5月25日前各学科点组织完成答辩。

6. 答辩组织形式:线下为主。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提交答辩材料:5月28日前,提交学位档案材料。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博士生研究生盲审材料由学院初次审核,集中交研究生院分批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全部盲审)

1. 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之前由导师组织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将完善后的电子版材料再次送导师审核。导师须将审核同意的送审材料再次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2. 博士论文盲审时间安排(拟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    

研究生院从3月初开始,每周星期三集中受理一次学院送审材料, 并负责分批送盲审,送盲审截止日期为4月14日。拟申请8月份授予学位,送审时间另行通知。

3.博士论文盲审流程:

图片1.png

(二)博士论文答辩

1.答辩资格审核:5月20日前,盲审通过后,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2. 答辩时间及组织:5月25日前,由导师组织完成。

3. 提交答辩材料:5月28日前,提交学位档案材料。

三、答辩要求

1.毕业及学位答辩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和程序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表格下载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及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区下载:

https://yjshy.nwsuaf.edu.cn/xwgl/xwsqydbglgd/index.htm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4.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信息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均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四、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6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5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分委会须5月31日前完成授予审核。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学院、答辩秘书上传相关材料,并通过“系统”审批。

2.研究生答辩3天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1天前将答辩PPT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材料及答辩相关规定评价标准、答辩委员表决票及时交至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的具体程序和管理要求按以往规定执行。要求做好答辩过程记录,留存备查。

五、工作要求

1.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须由导师以“研究生姓名-专业-题目”命名后发送至研究生办公室fiona1991@nwafu.edu.cn。

2.提交盲审论文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学位或毕业论文不参加盲审的,提交论文答辩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3.所有计划2021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均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必须在答辩前一周携带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B314进行论文答辩审核工作,领取答辩记录纸、学籍卡及学位档案袋;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未经学院审核材料的答辩视为无效。

4.“盲审意见的修改结果或说明”须逐条对照盲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修改结果或说明。

5.所有答辩研究生在答辩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查重次数不超过2次。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仍达到10%以上(含)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6.未尽事宜请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安排进行。




70200app永利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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